历史沿革
2000年3月,中国发明协会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会议在京举行。
2009年6月,《创新时代》杂志创刊。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最高权力机构
中国发明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中国发明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组织会员
会员类型
中国发明协会的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包括:获得各级政府和中国发明协会奖励的科技人员以及专利发明人;在技术创新活动和科教兴国中取得明显成绩者;在创办科技企业包括民营科技企业中做出贡献的发明者;热心发明创业活动并取得明显成绩者以及致力于中国发明协会活动的人员。
会员权利与义务
会员权利:(一)中国发明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中国发明协会的活动;(三)获得中国发明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中国发明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六)获得中国发明协会资助的优先权;(七)向中国发明协会提请保护其维权的权利。
会员义务:(一)执行中国发明协会的决议;(二)维护中国发明协会合法权益;(三)完成中国发明协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中国发明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积极参加中国发明协会活动。
会员退出与除名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中国发明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中国发明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业务资产
业务范围
(一)宣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鼓励发明创新创业的法律和方针、政策,宣传普及发明知识,吸引和动员群众积极投身于发明创新创业活动,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二)及时听取发明者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呼声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承办全国发明展览会,召开发明成果推介对接会,并通过各地“双创平台”及网站、咨询等多种形式推介对接发明成果,促进发明成果的推广应用及产业化;
(五)帮助发明人申请有关基金,组织发明者互助互济,运用协会资源支持市场前景好的非职务重大原创发明成果的转化;
(六)帮助发明者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学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发明成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而努力,积极推进军民融合战略的实施;
(七)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践行新的人才观,开展形式多样的评选表彰活动,发现培养和表彰群众性发明创新创业中涌现出的优秀发明者和优秀发明,为营造崇尚发明的社会氛围、激发群众创新创业积极性、增强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贡献力量;
(八)发展与国际发明组织、有关国家及地区发明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它们的先进经验,推动中国的发明创新活动,同时将中国优秀发明成果推广到中国以外,树立中国发明者的良好国际形象,扩大中国发明界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资产经费
建设成就
活动交流
举办国际国内的发明展会:据2018年6月协会官网显示,自1984年开始,已经举行了21届的全国发明展,1988年开始,举行了9届的国际发明展,组织中国国内优秀发明项目出国参加国际著名的发明展,比如瑞士日内瓦国际发明展、德国纽伦堡国际发明展。
举办中国发明家论坛:这是中国发明界一项重要的发明理念、发明思想竞相绽放、碰撞的发明盛会,很多创新理论都在论坛上交流传播,很多新业态都在论坛是得到支持和推广。
报刊资源
主办期刊
会员成果数据库
国际合作
中国发明协会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IFIA)等国际组织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协会是IFIA的正式会员。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发明创业奖
学生竞赛
人才培训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精神文化
协会宗旨
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针,调动广大群众中蕴藏的发明创新创业积极性,引导和推动群众性发明创新创业活动,宣传普及发明创新创业知识,发现和支持发明创新创业人才,维护发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发明成果转化实施,在密切发明者与政府的联系中发挥“纽带”、“桥梁”作用,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