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著作。儒家十三经之一。传说是孔子作,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成书于秦汉之际。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注解者及百家。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邢昺疏。全书共分18章。
著作介绍
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
它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它把维护宗法等级关系与为君主服务联系起来,认为“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具体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经》还根据不同人的身份差别规定了行“孝”的不同内容:天子之“孝”要求“爱敬尽于其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诸侯之“孝”要求“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卿大夫之“孝”要求“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士阶层的“孝”要求“忠顺事上,保禄位,守祭祀”;庶人之“孝”要求“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演变
《孝经》在唐代被尊为经书,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在中国漫长的社会历史进程中,它被看作是“孔子述作,垂范将来”的经典,对传播和维护社会伦理、社会秩序起了很大作用。
《孝经》古文经多出第十九章。《古文孝经·闺门章第十九》:“子曰:闺门之内,具礼矣乎!严亲严兄。妻子臣妾,犹百姓徒役也。”
原文与翻译
李隆基《孝经·序》
朕闻上古其风朴略,虽因心之孝已萌,而资敬之礼犹简,及乎仁义既有,亲誉益著。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故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于是以顺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扬名之义彰矣。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是知孝者,德之本欤?
《经》曰:“昔者明王之以孝理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朕尝三复斯言,景行先哲,虽无德教加于百姓,庶几广爱刑于四海。嗟乎,夫子没而微言绝,异端起而大义乖。况泯绝于秦,得之者皆煨烬之末;滥觞于汉,传之者皆糟粕之余。故鲁史《春秋》,学开五传;《国风》、《雅》、《颂》,分为四诗。去圣逾远,源流益别。
近观《孝经》旧注,蝽驳尤甚。至于迹相祖述,殆且百家。业擅专门,犹将十室。希升堂者,必自开户牖。攀逸驾者,必骋殊轨辙。是以道隐小成,言隐浮伪。且传以通经为义,义以必当为主。至当归一,精义无二,安得不翦其繁芜,而撮其枢要也。
韦昭、王肃,先儒之领袖。虞翻、刘邵,抑又次焉。刘炫明安国之本,陆澄讥康成之注。在理或当,何必求人?今故特举六家之异同,会五经之旨趣;约文敷畅,义则昭然;分注错经,理亦条贯。写之琬琰,庶有补于将来。
且夫子谈经,志取垂训。虽五孝之用则别,而百行之源不殊。是以一章之中,凡有数句;一句之内,意有兼明;具载则文繁,略之又义阙。今存于疏,用广发挥。
开宗明义章第一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曾子站起身来,离开自己的座位回答说∶“学生我不够聪明,哪里会知道呢?”
孔子说∶“这就是孝。它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教化产生的根源。你回原来位置坐下,我告诉你。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与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的开始。人在世上遵循仁义道德,有所建树,显扬名声于后世,从而使父母显赫荣耀,这是孝的终极目标。所谓孝,最初是从侍奉父母开始,然后效力于国君,最终建功立业,功成名就。《诗经·大雅·文王》篇中说过∶‘思念你的先祖,修养自己的德行。’”
天子章第二
【解释】 孔子说∶“能够亲爱自己父母的人,就不会厌恶别人的父母,能够尊敬自己父母的人,也不会怠慢别人的父母。以亲爱恭敬的心情尽心尽力地侍奉双亲,而将德行教化施之于黎民百姓,使天下百姓遵从效法,这就是天子的孝道呀!《尚书·甫刑》里说∶‘天子一人有善行;万方民众都仰赖他。’”
诸侯章第三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解释】 身为诸侯,在众人之上而不骄傲,其位置再高也不会有倾覆的危险;生活节俭、慎行法度,财富再充裕丰盈也不会损溢。居高位而没有倾覆的危险,所以能够长久保持自己的尊贵地位;财富充裕而不奢靡挥霍,所以能够长久地守住自己的财富。能够保持富有和尊贵,然后才能保住家国的安全,与其黎民百姓和睦相处。这大概就是诸侯的孝道吧。《诗经·小雅·小曼》篇中说∶‘战战兢兢,就像身临深水潭边恐怕坠落,脚踩薄冰之上担心陷下去那样,小心谨慎地处事。’”
卿大夫章第四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解释】 不是先代圣明君王所制定的合乎礼法的衣服不敢穿戴,不是先代圣明君王所说的合乎礼法的言语,不敢说;不是先代圣明君王实行的道德准则和行为,不敢去做。所以不合乎礼法的话不说,不合乎礼法道德的行为不做;开口说话不需选择就能合乎礼法,自己的行为不必着意考虑也不会越轨。于是所说的话即便天下皆知也不会有过失之处,所做的事传遍天下也不会遇到怨恨厌恶。衣饰、语言、行为这三点都能做到遵从先代圣明君王的礼法准则,然后才能守住自己祖宗的香火延续兴盛。这就是卿、大夫的孝道啊!《诗经·大雅· 民》里说∶“要从早到晚勤勉不懈,专心奉事天子。”
士章第五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解释】 用奉事父亲的心情去奉事母亲,爱心是相同的;用奉事父亲的心情去奉事国君,崇敬之心也是相同的。所以奉事母亲是用爱心,奉事国君是用尊敬之心,两者兼而有之的是对待父亲。因此用孝道来奉事国君就忠诚,用尊敬之道奉事上级则顺从。能做到忠诚顺从地奉事国君和上级,然后即能保住自己的俸禄和职位,并能守住自己对祖先的祭祀。这就是士人的孝道啊!《诗经·小雅·小宛》里说∶“要早起晚睡地去做,不要辱及生养你的父母。”
庶人章第六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解释】 利用自然的季节,认清土地的高下优劣,行为谨慎,节省俭约,以此来孝养父母,这就是普通老百姓的孝道了。所以上自天子,下至普通老百姓,不论尊卑高下,孝道是无始无终,永恒存在的,有人担心自己不能做到孝,那是没有的事情。
三才章第七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
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于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解释】 曾子说∶“太伟大了!孝道是多么博大高深呀!”
孔子说∶“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天经地义,乃是人类最为根本首要的品行。天地有其自然法则,人类从其法则中领悟到实行孝道是为自身的法则而遵循它。效法上天那永恒不变的规律,利用大地自然四季中的优势,顺乎自然规律对天下民众施以政教。因此其教化不须严肃施为就可成功,其政治不须严厉推行就能得以治理。从前的贤明君主看到通过教育可以感化民众,所以他首先表现为博爱,人民因此没敢遗弃父母双亲的;向人民陈述道德、礼义,人民就起来去遵行,他又率先以恭敬和谦让垂范于人民,于是人民就不争斗∶用礼仪和音乐引导他们,人民就和睦相处;告诉人民对值得喜好的美的东西和今人厌恶的丑的东西的区别,人民就知道禁令而不犯法了。《诗经·小雅·节南山》篇中说∶‘威严而显赫的太师尹氏,人民都仰望着你。’”
孝治章第八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解释】 孔子说∶“从前圣明的君王是以孝道治理天下的,即便是对极卑微的小国的臣属也不遗弃,更何况是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了。所以会得到各诸侯国臣民的欢心,使他们奉祀先王。治理一个封国的诸侯,即便是对失去妻子的男人和丧夫守寡的女人也不敢欺侮,更何况对他属下的臣民百姓了,所以会得到老百姓的欢心,使他们帮助诸侯祭祀祖先。治理自己卿邑的卿大夫,即便对于臣仆婢妾也不失礼,更何况对其妻子、儿女了,所以会得到众人的欢心,便他们乐意奉事其父母亲。只有这样,才会让父母双亲在世时安乐、祥和地生活,死后成为鬼神享受到后代的祭祖。因此也就能够使天下祥和太平,自然灾害不发生,人为的祸乱不会出现。所以圣明的君王以孝道治理天下,就会像上面所说的那样。《诗经·大雅·仰之》篇中说∶‘天子有伟大的德行,四方的国家都会归顺他。’”
圣治章第九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
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解释】 曾子说∶“我很冒昧地请问,圣人的德行,没有比孝道更大的了吗?”
孔子说∶“天地万物之中,以人类最为尊贵。人类的行为,没有比孝道更为重大的了。在孝道之中,没有比敬重父亲更重要的了。敬重父亲,没有比在祭天的时候,将祖先配祀天帝更为重大的了,而只有周公能够做到这一点。当初,周公在郊外祭天的时候,把其始祖后稷配祀天帝;在明堂祭祀,又把父亲文王配祀天帝。因为他这样做,所以全国各地诸侯能够克尽职守,前来协助他的祭祀活动。可见圣人的德行,又有甚么能超出孝道之上呢?因为子女对父母亲的敬爱,在年幼相依父母亲膝下时就产生了,待到逐渐长大成人,则一天比一天懂得了对父母亲尊严的爱敬。圣人就是依据这种子女对父母尊敬的天性,教导人们对父母孝敬;又因为子女对父母天生的亲情,教导他们爱的道理。圣人的教化之所以不必严厉的推行就可以成功,圣人对国家的管理不必施以严厉粗暴的方式就可以治理好,是因为他们因循的是孝道这一天生自然的根本天性。父亲与儿子的亲恩之情,乃是出于人类天生的本性,也体现了君主与臣属之间的义理关系。父母生下儿女以传宗接代,没有比此更为重要的了;父亲对于子女又犹如尊严的君王,其施恩于子女,没有比这样的恩爱更厚重的了。所以那种不敬爱自己的父母却去爱敬别人的行为,叫做违背道德;不尊敬自己的父母而尊敬别人的行为,叫做违背礼法。不是顺应人心天理地爱敬父母,偏偏要逆天理而行,人民就无从效法了。不是在身行爱敬的善道上下功夫,相反凭藉违背道德礼法的恶道施为,虽然能一时得志,也是为君子所卑视的。君子的作为则不是这样,其言谈,必须考虑到要让人们所称道奉行;其作为,必须想到可以给人们带来欢乐,其立德行义,能使人民为之尊敬;其行为举止,可使人民予以效法;其容貌行止,皆合规矩,使人们无可挑剔;其一进一退,不越礼违法,成为人民的楷模。君子以这样的作为来治理国家,统治黎民百姓,所以民众敬畏而爱戴他,并学习仿艾其作为。所以君子能够成就其德治教化,顺利地推行其法规、命令。《诗经·曹风· 鸠》篇中说∶‘善人君子,其容貌举止丝毫不差。’”
纪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解释】 孔子说∶“孝子对父母亲的侍奉,在日常家居的时候,要竭尽对父母的恭敬,在饮食生活的奉养时,要保持和悦愉快的心情去服事;父母生了病,要带着忧虑的心情去照料;父母去世了,要竭尽悲哀之情料理后事∶对先人的祭祀,要严肃对待∶礼法不乱。这五方面做得完备周到了,方可称为对父母尽到了子女的责任。侍奉父母双亲,要身居高位而不骄傲蛮横,身居下层而不为非作乱,在民众中间和顺相处、不与人争斗。身居高位而骄傲自大者势必要遭致灭亡,在下层而为非作乱者免不了遭受刑法,在民众中争斗则会引起相互残杀。这骄、乱、争三项恶事不戒除,即便对父母天天用牛羊猪三牲的肉食尽心奉养,也还是不孝之人啊。”
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解释】 孔子说∶“五刑所属的犯罪条例有三千之多,其中没有比不孝的罪过更大的了。用武力胁迫君主的人,是眼中没有君主的存在;诽谤圣人的人,是眼中没有法纪;对行孝的人有非议、不恭敬,是眼中没有父母双亲的存在。这三种人的行径,乃是天下大乱的根源所在。”
广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
【解释】 孔子说∶“教育人民互相亲近友爱,没有比倡导孝道更好的了。教育人民礼貌和顺,没有比服从自己兄长更好的了。转移风气、改变旧的习惯制度,没有比用音乐教化更好的了。更使君主安心,人民驯服,没有比用礼教办事更好的了。所谓的礼,也就是敬爱而已。所以尊敬他人的父亲,其儿子就会喜悦;尊敬他人的兄长,其弟弟就愉快;尊敬他人的君主,其臣下就高兴。敬爱一个人,却能使千万人高兴愉快。所尊敬的对象虽然只是少数,为之喜悦的人却有千千万万,这就是礼敬作为要道的意义之所在啊。”
广至德章第十三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解释】 孔子说∶“君子教人以行孝道,并不是挨家挨户去推行,也不是天天当面去教导。君子教人行孝道,是让天下为父亲的人都能得到尊敬。教人以为弟之道,是让天下为兄长的人都能受到尊敬。教人以为臣之道,是让天下为君主的能受到尊敬。《诗经·大雅· 酌》篇里说∶‘和乐平易的君子,是民众的父母。’不是具有至高无上的德行,其怎么能使天下民众顺从而如此伟大呢!”
广扬名章第十四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解释】 孔子说∶“君子侍奉父母亲能尽孝,所以能把对父母的孝心移作对国君的忠心;奉事兄长能尽敬,所以能把这种尽敬之心移作对前辈或上司的敬顺;在家里能处理好家务,所以会把理家的道理移于做官治理国家。因此说能够在家里尽孝悌之道、治理好家政的人,其名声也就会显扬于后世了。”
谏诤章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
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解释】 曾子说∶“像慈爱、恭敬、安亲、扬名这些孝道,已经听过了天子的教诲,我想再冒昧地问一下,做儿子的一味遵从父亲的命令,就可称得上是孝顺了吗?”孔子说∶“这是甚么话呢?这是甚么话呢?从前,天子身边有7个直言相谏的诤臣,因此,纵使天子是个无道昏君,他也不会失去其天下;诸侯有直言谏争的诤臣5人,即便自己是个无道君主,也不会失去他的诸侯国地盘;卿大夫也有3位直言劝谏的臣属,所以即使他是个无道之臣,也不会失去自己的家园。普通的读书人有直言劝争的朋友,自己的美好名声就不会丧失;为父亲的有敢于直言力争的儿子,就能使父亲不会陷身于不义之中。因此在遇到不义之事时,如系父亲所为,做儿子的不可以不劝争力阻;如系君王所为,做臣子的不可以不直言谏争。所以对于不义之事,一定要谏争劝阻。如果只是遵从父亲的命令,又怎么称得上是孝顺呢?”
感应章第十六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庙致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庙致敬,鬼神著矣。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
【解释】 孔子说∶“从前,贤明的帝王奉事父亲很孝顺,所以在祭祀天帝时能够明白上天覆庇万物的道理;奉事母亲很孝顺,所以在社祭后土时能够明察大地孕育万物的道理;理顺处理好长幼秩序,所以对上下各层也就能够治理好。能够明察天地覆育万物的道理,神明感应其诚,就会彰明神灵、降临福瑞来保佑。所以虽然尊贵为天子,也必然有他所尊敬的人,这就是指他有父亲;必然有先他出生的人,这就是指他有兄长。到宗庙里祭祀致以恭敬之意,是没有忘记自己的亲人;修身养心,谨慎行事,是因为恐怕因自己的过失而使先人蒙受羞侮辱。到宗庙祀表达敬意,神明就会出来享受。对父母兄长孝敬顺从达到了极至,即可以通达于神明,光照天下,任何地方都可以感应相通。《诗经·大雅·文王有声》篇中说∶‘从西到东,从南到北,没有人不想悦服的。’”
事君章第十七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诗》云:‘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解释】 孔子说∶“君子奉事君王,在朝廷为官的时候,要想看如何竭尽其忠心;退官居家的时候,要想看如何补救君王的过失。对于君王的优点,要顺应发扬;对于君王的过失缺点,要匡正补救,所以君臣关系才能够相互亲敬。《诗经·小雅·隰桑》篇中说∶‘心中充溢着爱敬的情怀,无论多么遥远,这片真诚的爱心永久藏在心中,从不会有忘记的那一天。’”
丧亲章第十八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yǐ],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guǒ】、衣、衾[qīn]而举之,陈其簠簋[fǔ guǐ]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bǔ】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解释】 孔子说∶“孝子丧失了父母亲,要哭得声嘶力竭,发不出悠长的哭腔;举止行为失去了平时的端正礼仪,言语没有了条理文采,穿上华美的衣服就心中不安,听到美妙的音乐也不快乐,吃美味的食物不觉得好吃,这是做子女的因失去亲人而悲伤忧愁的表现。父母之丧,3天之后就要吃东西,这是教导人民不要因失去亲人的悲哀而损伤生者的身体,不要因过度的哀毁而灭绝人生的天性,这是圣贤君子的为政之道。为亲人守丧不超过3年,是告诉人们居丧是有其终止期限的。办丧事的时候,要为去世的父母准备好棺材、外棺、穿戴的衣饰和铺盖的被子等,妥善地安置进棺内,陈列摆设上 、簋类祭奠器具,以寄托生者的哀痛和悲伤。出殡的时候,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地哀痛出送。占卜墓穴吉地以安葬。兴建起祭祀用的庙宇,使亡灵有所归依并享受生者的祭祀。在春秋两季举行祭祀,以表示生者无时不思念亡故的亲人。在父母亲在世时以爱和敬来奉事他们,在他们去世后,则怀看悲哀之情料理丧事,如此尽到了人生在世应尽的本分和义务。养生送死的大义都做到了,才算是完成了作为孝子侍奉亲人的义务。”
意义
孝道
塑造中华美德的《孝经》。
《孝经》是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着作,集中地阐发了儒家的伦理思想。认为以孝为中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认为孝是诸德之本,“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保持爵禄。《孝经》在中国伦理思想中,首次将孝亲与忠君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绝对化神秘化,认为“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孝经》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繁琐的规定。以显父母”,是孝之终。主张“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并按照父亲的生老病死等生命过程,提出“孝”的具体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卿大夫之“孝”则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卿大夫之“孝”要求一切按先王之道而行,“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士阶层的“孝”是忠顺事上,保禄位,守祭祀;庶人之“孝”应“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孝经》还把道德规范与法律联系起来,提出要借用国家法律的权威维护道德秩序。
《孝经》在长期以来被看作是“孔子述作,垂范将来”的经典,对传播和维护社会伦理起了很大作用。
孝经与法
《孝经》还把道德规范与法律(刑律)联系起来,认为“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提出要借用国家法律的权威,维护其宗法关系和道德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经1996年8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修订,201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公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分总则、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附则9章85条,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不常看望老人将违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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