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的3类参与方分别如下:
(1)广告主,包括在网络上投放广告的公司、企业、组织和个人等。
(2)发布商,通过拍卖关键字广告位提供关键字营销服务的网络公司。
(3)网络用户,即普通网民。
其中,发布商主要包括搜索引擎及其合作网站、门户网站和社交网站等。在实际市场中,门户或社交网站等本身可能并不拍卖关键字,只是展现广告链接。
简化后的关键字营销过程则可以概括如下:
(1)广告主向发布商提交广告链接并购买能够触发该广告的关键字,同时设定关键字的匹配方式。因发布商采用拍卖的方式确定每个广告的放置位置(position或slot)和点击价格(Cost-per-Click,CPC),故广告主还需针对每个关键字提交投标价(bid,也称为报价)。
(2)网络用户在发布商网站上的行为产生某一关键字,比如在搜索引擎上提交查询,浏览朋友发布的博客(Blog)和微博(Microblog)等,系统从其内容中提取的关键字等。
(3)发布商根据匹配规则提取与上述关键字相关联的广告及其投诉价,根据投标价和其他信息(例如质量因子,quality score),通过拍卖的方式决定要展示的广告,以及对应的展示位置和点击价格。
(4)网络用户收到广告链接吸引而点击(或误点击、恶意点击等)该广告,发布商按照拍卖确定好的价格从对应广告主的账户中扣取费用。在营销过程中,广告主可以通过对相关统计数据的分析来改进自己的广告链接,并优化关键字上的投标价,以最大化自己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