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伐,即森林采伐,是根据林业经营的目的和要求,对林木进行砍伐的作业。
拼音:cǎi fá
木材生产的基本工序之一。包括林木成熟前的抚育采伐和成熟林、过熟林的主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十条:
国家制定统一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计划管理的范围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一条:
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