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既不是在原有基本农田中挑选的一定比例的优质基本农田,也不是永远不能占用的基本农田。现在的永久基本农田就是我们常说的基本农田。加上“永久”两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体现的是严格保护的态度。
设立背景
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速度相差较大,城市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已超过合理阈值。从数据来看,1990年至2000年,中国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扩大90.5%,但城镇人口仅增长52.96%,土地城镇化是人口城镇化的1.71倍。2000年至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扩大83.41%,城镇人口仅增长45.12%,相差1.85倍。
为了GDP发展、政绩和财政等多重原因,中国城市面积正以脱离现实的规模在扩张。“城市的定位和目标都太离谱,好大喜功,建设国际大都市的口号泛滥。截至2014年11月,中国有655个城市提出来要走向世界。在200多个地级市中,有183个城市提出要建国际大都市。规划标准高,投资规模大。生态城、智慧城、科技城、现代城、国际一流、世界领先之类的口号,比比皆是。”
截至2014年11月,中国12个省(区、市)建设用地总量已接近中国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2020年规划控制目标数。这一现象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格外突出。依法披露的中国省级土地二调结果显示,北京、上海、天津三大直辖市距突破2020年耕地保护指标已是“咫尺之遥”。相对比1996年第一次土地调查结果,北京市耕地净减11.67万公顷,年均减少8,980.9公顷;离北京市202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21.47万公顷,仅有约1.24万公顷。
设施农业方面,禁止在大棚内建房屋,增加厨卫设施,把设施农业改为居住用途。
农田上严禁挖化粪池。
设立目的
目标任务
2016年8月4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强特殊保护,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依规、规范划定,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特殊保护、管住管好”五项原则,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确定的全国15.46亿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用途管制分区,落实到图斑地块,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结合,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确保划足、划优、划实,实现定量、定质、定位、定责保护,划准、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农田。
《通知》明确,年底前,要先行完成各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审核,落实各级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报批工作。
划定建议
中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两部联合部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和管护,必须采取行政、法律、政策、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不断加强管理,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数量、生态的综合全面管护。
1、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作为耕地保护政策体系的核心之一,承担着保护耕地精华部分的重要职能。通过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完善巩固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使之成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坚实基础。
2、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各类规划相结合。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科学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基本农田专项规划等规划成果,在各类规划协调统一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使其能得以长久保护。二是与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成果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数据相结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成果,将高等优级的耕地划入,同时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在精准地籍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使永久基本农田落位准确,方便管理。三是与土地整理项目相结合。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是国家投入较大的资金对田、水、路、林、村的全面改造,使整理的耕地达到优质高产良田的标准。因此经过土地整理的耕地须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3、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制定永久基本农田的优先优惠政策,并整合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的惠农资金,建立永久基本农田补偿金制度。
中国推进
永久划定
2015年1月5日,中国国土资源部、中国农业部在北京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耕地保护工作重大行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中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两部联合部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的完善,要按照规模上从大城市到小城镇,空间上从城镇周边到广阔农村的步骤时序,将核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及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重点是尽快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或占用。除法律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占用。城市建设要跳出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现组团式、串联式发展,不得侵占基本农田建新区,也不能以各种园区、开发区名义非法圈地、占用基本农田。各地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清潜力、明确任务,依据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同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同步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得准、建得好、保得住。
各地榜单
济南公示
河北公示
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将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特殊保护,不得随意调整,进而严格控制盲目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河北省提出,要处理好城镇化和耕地保护的关系,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证新型城镇化发展。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引导各地走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让城镇化告别“摊大饼”,科学控制城镇规模。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已经制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方案要求,按照城镇由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将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梧州公示
仁怀公示
通知要求
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等经国务院批准占用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有关要求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永久基本农田。统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各类规划衔接,协同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
《通知》要求,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建设,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零星分散耕地的整合归并、提质改造等工作。加强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整备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土地整治工程技术创新和应用。全面推行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
《通知》明确,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管理。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坚持农地农用,禁止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禁止以设施农用地为名乱占永久基本农田,合理引导利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规划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管理。
《通知》强调,量质并重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明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或因依法认定的灾毁等原因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开展补划,占用或减少城市周边范围内的,原则上在城市周边范围内补划。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论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补划要求,组织对占用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论证。
《通知》要求,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考核机制,落实地方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作为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总结地方经验,积极推进中央和地方各类涉农资金整合,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探索耕地保护激励性补偿和跨区域资源性补偿。构建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机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作为土地审批、卫片执法、土地督察的重要依据。结合土地督察、全天候遥感监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等,对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动态管理。
作用意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中国人多地少,任何时候都要守住耕地红线,守住基本农田红线。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行特殊保护,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设施农业的发展,既要明确其特殊用地政策,又要严格规范用地管理,加强监测督查,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动真碰硬、重典问责。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坚定不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将良田沃土、绿色田园留给子孙后代。
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