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准(environmental standards)是为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所做的规定。
作用
环境标准是保护社会物质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对环境结构和状态,在综合考虑自然环境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由国家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批准的技术规范,是国家环境政策在技术方面的具体体现,是执行各项环境法律的基本依据。
环境标准是监督管理的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是行使管理职能和执法的依据。也就是处理环境纠纷和进行环境质量评价的依据,是衡量排污状况和环境质量状况的主要尺度。
1、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2、环境保护规划的具体体现;
3、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的技术依据;
4、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的动力;
5、环境评价的准绳;
特点
环境标准是对某些环境要素所作的统一的、法定的和技术的规定。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工作中最重要的工具之一。环境标准用来规定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考核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效果。
环境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也是进行环境规划、环境管理、环境评价和城市建设的依据。
制定环境标准的原则
1、以人为本
2、科学性、政策性
制定环境标准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要体现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符合我国国情,促进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使标准的依据和采用的技术措施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
3、以环境基准为基础,与国家的技术水平、社会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4、综合效益分析,实用性、可行性
5、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6、与有关标准、规范、制度协调配套
7、采用国际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常用环境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4、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环境标准制订
1、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2、即要技术先进,又要经济合理
3、与有关标准、规范、制度协调配套
4、积极采用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