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2014年第114号)中对起重机械做出明确定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起重机械分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
简介
工作原理
组成结构
工作机构包括: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变幅机构和旋转机构,被称为起重机的四大机构。(1)起升机构,是用来实现物料的垂直升降的机构,是任何起重机
驱动装置
取物装置
金属结构
操纵系统
主要用途
品种分类
性能参数
主要参数
(一)起重量G
工作特点
选购方法
安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