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化工是有机化学工业的简称,又称有机合成工业。是以石油、天然气、煤等为基础原料,主要生产各种有机原料的工业。
历史
结构
基本有机化工的直接原料包括氢气、一氧化碳、甲烷 、乙烯 、乙炔、丙烯、碳四以上脂肪烃、苯、甲苯 、二甲苯、乙苯等。从原油 、石油馏分或低碳烷烃的裂解气 、炼厂气以及煤气,经过分离处理,可以制成用于不同目的的脂肪烃原料;从催化重整的重整汽油、烃类裂解的裂解汽油以及煤干馏的煤焦油中,可以分离出芳烃原料;适当的石油馏分也可直接用作某些产品的原料;由湿性天然气可以分离出甲烷以外的其他低碳烷烃;从煤气化和天然气、炼厂气、石油馏分或原油的蒸气转化或部分氧化可以制成合成气;由焦炭制得的碳化钙,或由天然气、石脑油裂解均能制得乙炔。此外,还可从农林副产品获得原料。
用途
基本有机化工产品的用途可概括为三个主要方面:
②其他有机化学工业,包括精细化工产品的原料;
③按产品所具性质用于某些直接消费,例如用作溶剂、冷冻剂、防冻剂、载热体、气体吸收剂,以及直接用于医药的麻醉剂、消毒剂等。
由上可以看出基本有机化工的重要性,它是发展各种有机化学品生产的基础,是现代工业结构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产品
基本有机化工产品的品种繁多,按化学组成可分类如表。这种划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因很多物质含有两种以上的特定元素或两种以上的基团,它们常又按其主要特点划入某一类。
基本有机化工产品也可按所用原料分类:
①合成气系产品(见合成气)。
②甲烷系产品(见甲烷)。
③乙烯系产品(见乙烯)。
④丙烯系产品(见丙烯)。
⑤C4以上脂肪烃系产品(见碳四馏分;碳五馏分)。
⑥乙炔系产品(见乙炔)。
⑦芳烃系产品(见芳烃)。